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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培养新型农业主体 利好农业金融

2017-04-20 08:04:36 点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4月1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要求,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同一产业品牌为市场导向,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为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华融证券指出,互联网及大数据的应用将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流通环节的信息不对称性,减少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幅度。在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转型的过程当中,周期性特征或将减弱,未来农企之间的竞争将更多集中于生产效率的提升与品牌建设。

相比于小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进行规模化经营,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将推动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扩大种养规模、购置农资和大型农机设备,也将催生信贷融资需求,已有多家上市公司通过投建电商平台和P2P平台涉足农村金融业务。

中国农业体量大,基础差,加上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为农村金融服务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近年来支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文件相继出台,有望逐步解决此前因缺乏抵押担保而使金融支持无法与农村规模化经营相匹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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